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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06-22
让文化在“云端”翱翔
近年来,文化上“云”已经成为新时尚。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和聚合性,能够把各类艺术形式有机整合在一起。通过搭建云平台、云空间,既满足公众的文化观赏需求,又能够拓宽文化的传播渠道。
数字技术可以加快传统文化与数字文化的跨业态融合,促进两者的交相呼应,并且在科技的加持与赋能下,进一步激发文化创造力和活力,打通传统文化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推动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效、供需适配的文化供给体系。
数字文化发展的目的,就是更好满足公众对高品质文化的热切需求,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不能为了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文化发展的规律。唯有如此,数字文化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下去,让文化在与科技的交融互促中攀登新的高峰。
(6月17日 舟山文明网 舟平)
推动网络剧片 高质量发展
前不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国产网络剧片审查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开始发放《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网络视听行业植根于网络,成长于网络,已成为文艺消费的主要形态之一,也让众多网络剧片成为讲好中国故事、彰显时代风貌的重要媒介。应当看到,有了《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相关从业者要深刻理解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基本逻辑、网络用户特点与需求,充分发挥网络视听产品的内容优势、形态优势、媒介优势,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网络剧片启用新标识,行业发展呈现新气象。主动适应新的政策要求,才能有效助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创作生产实现良性循环、高质量发展。希望网络剧片精品云集、佳作不断,与传统影视剧齐头并进、各展风采,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
(6月20日 《人民日报》 牛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