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出版物印企评价分级管理

作者:王勤 祝小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03-24

  本报讯 (记者王勤 祝小霖)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日前印发《北京市推进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科学推进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支持企业内涵升级、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的发展导向,建立科学性、引领性、系统化的标准体系,分步实施评价分级,推动分层管理和精准扶持,以示范引领促整体提升,培育优势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提升。

  《管理办法》规定,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并取得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印刷且主要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不含专营报纸印刷)的印刷企业可参评。企业等级按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四级企业,分级标准包括“四个服务”能力、绿色环保水平、经营管理状况、创新研发实绩、生产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遵纪守法经营等方面。评价分级工作分试点先行、全面覆盖两个阶段实施,试点先行阶段组织开展一级企业、二级企业的评价分级工作,明确标准体系,树立行业标杆,引领企业升级;全面覆盖阶段组织开展四个等级和全部企业的评价分级工作,落实差异管理和分类帮扶措施,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评价分级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区级初评、市级终评、公示发布的流程展开,结果向社会公开,鼓励各单位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市场招标、评价评比等工作中参考应用。各级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部门参照评价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措施,如一级企业支持其参加“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认定,承担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大主题出版物、中小学教科书、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保障品等印刷工作。四级企业予重点监管,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促进企业整治提升。

  根据《管理办法》,评价分级工作原则上每3年为一个评定周期。评定周期内实行动态升降级管理,每年对一、二级企业进行年度考评,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升降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