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版权金融试点为版权产业发展增添活力

作者:王扬 刘钊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2-01-13

  □王扬 刘钊

  国家版权局印发《规划》,《规划》围绕“到2025年,版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总体发展目标,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版权工作发展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创新发展的理念贯穿始终,笔者认为,《规划》创新点之一,就包括首次将“版权金融”作为独立概念写入了我国版权管理相关文件中。

 

  为版权金融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在《规划》中,共3次提到“版权金融”:一是在提升版权社会组织服务水平方面,提出要引导版权社会组织在资产管理、版权运营、鉴定评估、版权金融、监测预警、宣传培训、法律服务、纠纷调处等方面发挥专业性优势;二是在强化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方面,提出要运用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的举措,在版权产业集聚、商业模式创新、版权金融试点、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大探索和试点力度;三是在加强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的支撑工作方面,提出要完善版权质押融资相关体制机制,推动版权金融试点工作。这些重点内容,既是对版权金融在推动版权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意义和作用予以了认可,同时也为版权金融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即版权金融服务于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和版权产业发展体系,是版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重要激励手段,是版权强国建设的关键基础支撑。

  目前,版权金融尚属较新颖的概念,业界学界还没有统一的说法,但有几个观点被普遍认可:一是版权金融研究中所指的版权,侧重于经济学上的版权含意,版权所包含的著作财产权是版权金融得以实现的起点;二是版权金融绝非是版权与金融二者的简单相加,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发生在与版权相关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资金融通活动;三是版权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与股权、债权、物权等具有共性,如果版权作为质押物获得金融支持,便形成了版权金融的一种产品形式;四是版权金融目前最主要的服务模式是版权质押,其次还包括版权证券化、版权信托、版权保险、版权租赁等。

  将成为版权产业繁荣发展的活力源泉

  我国的版权金融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21世纪初,根据目前可查到的资料显示,首例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发生在软件著作权领域,即2001年6月,珠海市商业银行与广东省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程造价软件的著作权作为质押物签订了贷款合同。在此之后的几年,影视版权的质押融资活动逐渐活跃。2010年,借助国家鼓励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东风,版权作为文化基础资源,版权金融的实践和研究也得以被金融机构、版权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所普遍接受。

  本次“版权金融”虽然是首次出现在我国版权工作规划性文件中,但国家版权局一直重视版权评估、版权质押融资等版权金融相关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多部指导性政策文件。2010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13年2月,原中国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

  此次《规划》的发布,对于版权金融发展更是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版权金融”自此拥有了“合法身份”,这也是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提到的“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紧密呼应,一脉相承。

  目前,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推动和版权产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版权金融经过20年的探索实践,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版权抵押(质押)、版权证券化、版权信托、版权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模式逐渐被金融机构推广使用,丰富多样的版权金融产品的出现推动了版权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版权企业通过版权融资得到了充足的发展动力,版权金融日益成为版权产业繁荣发展的活力源泉,在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建议在5方面发力推动试点工作

  2021年4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与广州黄埔区委宣传部合作,率先开展了关于我国版权金融发展的系统性研究,旨在梳理现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更好地加强版权金融工作,服务于版权强国建设。在研究结项之际,恰逢《规划》发布,给版权金融研究赋予了更加鲜明的时代意义。结合《规划》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研究,笔者认为,版权金融若想取得更为长远的发展,还应在以下5个方面重点发力。

  第一,应鼓励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版权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版权金融机构专营化,推动版权金融产业专属化,推进版权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政策补偿、担保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版权投融资业务。第二,构建完善的版权金融征信平台。建立适配于版权企业的完善信用体系,以此作为版权融资的重要参考,同时加强定期跟踪和回访制度,保持信用体系的持续动态更新。第三,构建无形资产评估体系。要加大研究力度,研究探索版权资产评估的通用方法,同时也可结合地区实际,对某一细分领域版权产品形成规范、标准的评估体系,再以此为基点扩大覆盖领域,直至完成全产业版权资产评估体系的构建。第四,加大版权金融人才培养。开展版权金融人才建设标准制定和版权金融人才的长短期、多层次培训,为行业提供精准人才。第五,加强相关理论研究。积极弥补版权金融理论研究基础薄弱的问题,拓宽研究领域,更加重视版权金融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

  版权不仅仅是一种智力创新成果,更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和资本,如何对版权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日益成为国家之间经济竞争的制高点。“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期、全球百年未遇之大疫情的持续影响期,可以说,大力发展知识经济、版权经济是“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继续健康高速发展的重要方面,这其中,版权金融将起到加速器、强心剂的作用。按照《规划》要求,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版权企业和版权工作者应该紧抓历史机遇,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在发展版权金融上多下功夫,促进我国的版权工作在“十四五”期间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