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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建成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
涓流入海 汇聚数字化合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9-02
□本报记者 隋明照
打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官网首页,会看到一个深蓝色的醒目标志――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点开之后,会看到著作权信息管理大数据系统、音乐使用监测大数据系统,以及服务著作权人、服务使用者、服务国家/社会的板块。为何要建设这一系统,这一系统的特点体现在哪呢?为了解这一平台建设背后的故事,《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了音著协的负责人。
顺应数字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需要
在音著协办公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总干事刘平打开笔记本电脑,向记者展示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的构成。记者发现,其中不少平台都已应用多年且已经被证实是发挥了实效的,比如,用于音乐作品著作权信息管理和使用费分配且与海外协会数据共享的DIVA著作权数据库系统、用于规范许可和维权工作流程的协会许可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方便数字化音乐作品在线登记的MORP系统等。
据记者了解,这些平台已经在平稳运行,对应各自用户发挥着作用,为什么还要集成到一个平台呢?刘平提到,信息化、数据集成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是国家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于这些文件和讲话,音著协非常重视,认真学习研究了其中要求,要求中提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这一意见对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结合自身发展情况,音著协发现,协会已有的数字化工具和数据系统在处理专项业务方面作用显著,但在面对多个服务对象或同一服务对象的复杂需求时,则存在服务资源分散、服务周期较长和各系统还未形成合力等问题。鉴于此种情况,为了顺应数字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业务需要,协会经过多次内部研究论证,决定将此前各自运行、处理专项业务的多个数字化管理子系统集中起来,通过重新架构和技术整合将其统一在“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iSMC)”这个新的主服务系统之下,并将其打造成为协会的数字管理中枢和协会的国际“名片”。
促进著作权管理国际化、标准化
数据和服务是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的核心,而说起数据,就要提到平台上置于最顶端的两个大数据系统。其中,著作权信息管理大数据系统是全球最大的华语音乐著作权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其管理范围覆盖全球300多万词曲著作权人、超过1400万首音乐作品。音乐使用监测大数据系统则基于音著协自身多年的著作权管理实践,对各主要行业音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并为使用费分配等工作提供辅助支撑。
目前,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使用情况监测方面,除了来自各广播电台、电视台提供的音乐使用报告,音著协还与国际知名音乐监控公司合作,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识别广播使用的海量音乐作品,并进行数据分析。
在著作权信息管理大数据系统的子菜单里,“著作权信息国际化”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一项的首页解释了实现国际化的途径――以IPI和ISWC编码系统为基础,iSMC的著作权信息管理大数据系统全面和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的总数据库接轨。同时,为了管理音乐作品的不同类型的使用,该大数据系统还使用以下国际系统和标准: CIS-NET和FastTrack用于国际作品资料的查询,ISAN是视听作品的国际标准,DDEX用于创建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数字价值链,帮助在线使用音乐的平台结算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刘平介绍,其实在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建成之前,国际标准也一直是音著协工作中执行的标准,音著协与国际著作权组织和海外同类协会长期保持密切联系,一直遵循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并在与国内各行业众多音乐使用者的长期合作中积累了实践经验。与国际接轨不仅是为了追求显得“高大上”,更是出于工作的实际需求。他举例道,比如新加坡的音乐使用者使用了中国词曲作者的歌曲并支付了使用费,新加坡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全球统一编码标准将所用歌曲信息报给音著协并转付收取的使用费,音著协就可以在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中将转付来的使用费与相应使用歌曲进行数据匹配,最终实现对中国词曲作者的使用费分配,境内使用者使用境外音乐作品的使用费转付也是同样的道理。
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的建成,对于促进著作权管理的国际化、标准化的作用巨大,而这正是音乐作品在全球范围被使用时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一站式为著作权人解决多种问题
据刘平介绍,这一平台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使音乐著作权人、音乐使用者等产业主体通过该平台可便捷地找到相应的服务入口,一站式解决作者入会、作品登记、作品检索、许可管理、使用费分配等问题。
记者以访客身份体验了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发现在这一系统中,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可以非常快速地找到相应的功能板块,而且平台对每个板块都有基础的释义,比如对于使用者来说,可以点击“服务使用者”下的“使用者服务系统”,就会显示出“网上许可系统”“音乐作品权利查询系统”“许可信息管理系统”3个子选项,“网上许可系统”中,列出了常用的复制权、表演权申请项,并且列出了如图书、录音制品、广告等常见使用情景以及法律法规对不同情景的作品使用规定,方便使用者快速选择适合的申请项目。
对于著作权人来说,可以在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中实现会员信息修改、作品登记与查询等操作。值得一提的是,音著协在去年上线了APP,并结合会员反馈不断进行修改,目前,协会信息发布、会员信息修改、作品登记等功能也可以在APP上用手机随时随地方便地实现。另外,考虑到隐私和数据安全问题,具体到会员个体的著作权使用费信息,只在APP端提供查询服务。
刘平介绍,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目前已完成了以聚合梳理既有数字化管理子系统为目标的初期建设,而其整体的建设则是长期的,将随着协会自身能力、各方服务需求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更新和完善,其中一些已确定的待开发的内容也将逐步提上日程。
音著协在其官网发布音乐著作权大集成服务系统时,用了颇有诗意的一句话:集荧火而照光明,聚细流而泽天下。刘平说,音著协未来将继续以开放合作、与时俱进的态度,与音乐产业、版权产业的各方主体共同携手,将这一系统打造成“集聚细流,成就八方”的一流音乐著作权服务平台,并通过该系统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新形象和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