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法院判决一起非法出版零售图书案

作者:张席贵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8-25

  本报讯 (记者张席贵)近日,吉林省延吉市民朱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且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延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朱某自2004年以来,以中国国际图书出版社的名义,未履行任何合法出版手续、未遵循合法的出版流程、未经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未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伪造相关出版、印刷委托手续,在延吉市擅自出版、印刷、发行《东北抗日联军英才》《东北抗日救亡人物传》等9种非法出版物,并支付印刷费共计人民币181097元。

  延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分别向延吉市11家单位推销书籍,并要求购书单位将购书款打到某印刷厂,后以某印刷厂的名义向上述购书单位提供发票,目前核实的发票金额共计52181元,被告人朱某非法获利约1万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朱某向法院退缴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