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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过度包装,法律和市场手段要共同发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8-19
商品过度包装是个老生常谈而又饱受诟病的话题,尽管多次予以治理,但效果总是一般。
找准病根,方能对症下药。商品过度包装顽疾的背后有着较为复杂的原因。一方面,法律刚性约束的缺失,让商家对通过过度包装来提升商品竞争力更富有冲动性。虽然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等10余项国家标准,但由于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过度包装的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上位法中,且多为原则性条款,致使这些遏制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因没有法律支撑,难以在执行中真正彰显威慑力。
另一方面,监管手段的单一,尤其是市场化监管手段的缺失,更是让商家对过度包装商品患上“盈利依赖症”。众所周知,商家过度包装商品的目的,主要是想借此赚取更多利润。在现实的监管中,对于商家过度包装商品的处罚,大多停留在增加包装处理费用层面,商家违规过度包装的成本远不及过度包装后的利益所得,在一定程度上让过度包装问题的治理陷入了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恶性循环。
鉴于此,要确保对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的治理收到实际成效,就必须在完善法律与市场化监管手段运用的同频共振方面下足功夫。对于前者,相关职能部门要秉承紧迫感,就商品过度包装顽疾的治理构建一套完善的处罚机制,以法律责任的高压威慑,让商家在过度包装商品方面不敢为。对于后者,要充分运用税收、大幅提高包装处理费等市场化监管手段,进一步对冲商家过度包装商品所获利益,倒逼其主动放弃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8月17日 光明网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