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

各地动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1-07-29

  广东揭阳:宣判一起侵犯著作权案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销售盗版党建学习辅导材料的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朱某熙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普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提供的线索,经普宁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向普宁检察机关移交起诉,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2020年7月开始,被告人朱某熙为牟取非法收入,注册开办网店,销售盗版党建学习辅导材料共约1300册,销售金额为59025.5元。该店后因被举报而强制关闭。2020年9月,朱某熙再次注册开办网店,采用上述方式继续销售盗版图书600余册,销售金额为3107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提取到买家购买的盗版图书,经相关部门鉴定为非法出版物。

  普宁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盗版书籍,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扰乱了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咸宁:判决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近期成功办结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被告人吴某等11人被判处6至1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77万余元。

  2020年5月,相关部门接群众举报,在某游戏公共频道内有色情网站淫秽物品信息发送,吸引游戏玩家进入色情网站。咸宁市公安局核实情况后迅速立案,指定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侦办。咸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积极开展案件统筹,并申报对该案挂牌督办。

  经查,吴某等5人自2020年2月开始先后为数家色情网站“引流”,利用游戏平台,使用云控手机平台操作游戏账号,为色情网站开展宣传,吸引游戏玩家进入色情网站,牟取非法利益。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又深挖出覃某等6人利用信息网络开设色情网站从中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480余万元。

  2020年6至8月,办案人员转战湖北武汉、湖北孝感、广东汕头、广东东莞、上海等多省市,抓获吴某、覃某等犯罪嫌疑人11人,成功斩断了这条集色情网站经营、推广引流、代理分销、资金代收为一体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链条。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等11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淫秽视频等、设立色情网站,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杭州: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1年4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接到上级部门线索,声称富阳辖区内有人利用境外社交平台发布淫秽视频和图片,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接到线索后,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分局网警大队立即分析研判案情、排查嫌疑人,很快锁定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人员孙某,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孙某,让孙某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接受调查。

  据孙某供述,从2019年开始,他使用自己的手机登录境外社交软件,并注册账号,为达到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度的目的,多次在境外社交软件上转发淫秽视频,自己也拍摄一些淫秽图片进行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之规定,孙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过后期缜密侦查,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分局治安大队已查证孙某在其境外社交软件账号上至少发布了5个淫秽视频和6张淫秽图片,被他人点击次数达到20余万次。

  孙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17日,孙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本栏目稿件由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