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文化产业创新需进一步松绑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0-06-29
王保真 绘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实际上,疫情暴发之前,中国文化产业已经出现了两大危机。
第一个危机是增长乏力。在疫情暴发之前,我国文化产业就显示出增长乏力的态势。很长时间里,我国文化产业都保持着比较高的增速,每年平均大致要高出GDP增速5个百分点。以2018年为例,我国的文化产业增速是11.6%,GDP增速是6.6%,文化产业增速就比GDP增速高出5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文化产业增速是7%,GDP增速是6.1%,2019年文化产业增速比GDP增速高出不到一个百分点,二者的增速基本持平。业界常说文化产业是新兴产业、朝阳产业,但其高速增长的特点正在失去依据。
第二个危机是动力不足。首先是科技动力不足。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的带动效应基本释放,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尚待时日。其次是体制机制创新动力不足。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一直是文化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比如,1978年,人民日报社等8家国有媒体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几年后又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财政不予补贴”的政策。这堪称国有文化单位生产经营机制改革的发端。科技创新也需要体制机制创新保驾护航。如,2000年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就为互联网在中国的兴起提供了法律保障。再如,2000年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大规模修订文化政策法规,提出国内文化市场与国际文化市场相接轨等理念。还有2016年年底先后出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动了电影产业及其他文化产业高速健康发展。这些体制机制创新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近些年,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仍在持续推动,但还需要继续深化,通过改革激发更大的市场活力。
后疫情时期,文化产业创新应以完善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建议对一些事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进行松绑,比如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松绑。
第一,为文化企业松绑。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降低企业的税费。总体来说,中国文化企业税负要比美国的企业高。以所得税为例,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是25%,美国2018年通过税改,将企业所得税统一调整为21%,我国企业所得税比美国企业所得税要高出4个百分点。我国对企业还要征收其他税种。除了税,还有费。比如,从1997年开始,我国针对广告业和娱乐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按照营业额的3%征收。为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原来的3%减少到1.5%。以新浪公司为例,降费后,新浪公司每年约节省一亿元开支。为应对疫情的影响,今年5月13日,财政部发文免征2020年全年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疫情期间扶持文化企业的重要举措。实际上,给文化企业减负还有很大空间,应该继续加大力度。
第二,为文化市场松绑。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一是建议放宽互联网教育行业进入门槛。文化产业98%是小微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活力之源,但在网络文化产业一些领域,准入门槛过高,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突出。以互联网教育为例,北京中关村互联网教育创新中心是中国唯一一个互联网教育企业集聚区,这里聚集着众多小微互联网教育企业。从笔者调研的情况看,不少小微互联网教育企业因为注册资本等的限制,处境尴尬。二是建议放宽互联网视听经营资格门槛。近些年,我国互联网视听行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网络视听企业。这些网络视听企业在繁荣发展我国网络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体现时代特色,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从严控制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资质,使得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成为稀缺资源,已经制约了网络视听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其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104项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将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按照改革要求,政府正在加速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放管服”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经过努力,文化领域改革发展成果巨大,目前,我国电视剧和图书年产量居全球第一,电影产量全球第二,数字文化产业也异军突起。但同时,我们必须居安思危,要在发展中看清暗礁,看到危机,着眼提高文化产业发展效益,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