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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根基 激发产业动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6-01-15
“十五五”作为连接“十四五”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之间的关键五年,具有承前启后的战略意义。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其重要性尤为突出。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版权法治建设尤为重要,它不仅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2026年将是中国版权法治建设日臻完善、中国版权产业迅猛发展、中国版权文化日益自信的一年。版权作为支撑文化产业发展、驱动数字经济提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核心要素,将全面纳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框架,为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提供坚实支撑。
2026年,中国版权事业的基本特征将体现为版权的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品质服务、高水平合作。这些特征不仅代表着中国版权产业的内在发展动能,也预示着中国版权法治体系将在全球竞争中不断提升影响力,为文化产业注入创新活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融合发展趋势明显 版权资产长效增值
新的一年,文化产业将加速实现数智化转型,版权与影视、动漫、网游、软件、出版、文旅等文化及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版权+”模式将得到更广泛应用,版权运营成为产业转型的依托,版权资产成为产业发展的根基。单一作品正转向全要素、全链条、全方位的深度开发,IP作为纽带,以版权为基础、技术为支撑,成为融合发展的基础要素。跨媒介改编、跨生态开发及跨国界运营逐渐成为融合发展的基本形态。版权从创作、保护到运营、增值再到创作,逐步形成闭环的融合发展逻辑。在这一过程中,版权成为核心要素,成为文化产业深度融合的纽带。
推动融合发展需夯实版权确权、版权授权与版权保护。2026年,版权工作将持续围绕这三大领域展开。作品登记制度将更加完善,平台建设将进一步推进,登记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望提升。技术赋能版权确权与授权将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块链确权、时间戳认证、智能合约授权、智能授权平台等将获得长足发展。版权聚合平台、授权与转化平台将不断发展,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将取得进一步成效,版权交易和作品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有望取得重要进展。以版权为核心的融合模式将不断创新,版权价值实现、版权融资渠道及版权资产变现路径将不断拓宽,版权协议将日益标准化,版权运营和管理水平将不断提高。数据要素市场中,合规版权数据流通将成为新增长点,带动版权产业规模进一步稳步扩大。与此同时,角色、剧情、游戏规则、游戏地图等非文字性要素的著作权法属性将愈加清晰,针对潮玩、手办、“剧本杀”、桌游、虚拟数字人、数字藏品、元宇宙虚拟资产等新兴文化业态的版权保护规则将逐步明确。
版权保护效能提升 版权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新的一年,版权保护依然不能松懈,尤其在浏览器、网盘、游戏私服、微短剧非法改编及“洗稿”等领域,侵权现象依然存在。盗版产业链、平台侵权漏洞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所可能引发的风险必须引起重视,这种风险的危害可能引发行业性版权危机和系统性、结构性社会风险。
2026年,中国版权法治建设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尤其是浏览器、网盘等平台的责任边界将进一步明晰。若平台对内容进行了选择、编辑、整理、推荐等主动性操作,平台的行为到底为“内容提供行为”还是“网络服务行为”的行为属性将进一步厘清。“避风港规则”从“通知—删除”向“通知—必要措施”演进,标志着立法部门态度的变化。依据新规则,须在权利人与平台利益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形调整平台的注意义务标准。此注意义务标准不再局限于“被动的”事后删除,而是扩展至“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链条版权治理义务。是否履行注意义务的判断将从“行为标准”转为“结果标准”,重点考察平台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保护了版权。若平台未采取有效措施,可能被视为未履行法定注意义务。此外,若平台主动发起或协助用户实施侵权,或明知或应知缓存内容侵权的情况下继续提供访问,抑或搜索/链接服务主动推广侵权网站、对明显侵权内容置若罔闻,则可能被判丧失依据“避风港规则”免责的资格。为提升版权保护质效,域名注册商、域名解析商等可能被认定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从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数智时代的版权保护,难以单纯依靠个案处置实现长效治理,需要各方协同的系统性工程。2026年,将有更具典型意义和震慑效能的裁判被作出,这将有力打击版权侵权行为,进一步明确行为合法性边界,并形成示范和威慑效应。同时,版权治理的协同新范式将不断涌现,版权“大保护”格局将更加清晰。版权方与平台方将逐步从对抗转向合作,共同探索共赢的理性解决方案,从而推动版权协同治理,这将使各利益攸关方均成为版权保护的真正受益者。版权“大保护”将逐步建立全程覆盖、多元共治、协同高效的保护体系,初步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通过整合行政、司法、社会、技术与国际力量,版权保护将实现从授权到维权、从监管到治理的闭环,为创新与新质生产力提供全方位保障。版权法规完善、政策协同与标准统一将为有效版权保护提供基础保障。版权创新基地建设及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版权事业发展。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双轨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司法保护将提供规范指引作用,而行政保护将通过快查、快办、快结等方式更加快捷、高效地发挥版权保护的效能。
新的一年,司法与行政的衔接将更加顺畅,民事保护、行政保护与刑事保护的边界将更为清晰。为提升版权保护质效,版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有望加大,侵犯著作权罪等相关罪名的入罪标准可能进一步完善。技术赋能版权治理的作用将更为突出,智慧监管、智能巡查、智能执法及数据协同等将为提升版权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可以预见的是,版权成为产业增长核心引擎的作用更加突出。
技术变革影响加大 版权法治建设逐渐完善
应对新技术发展与应用带来的冲击,版权制度将作适应性调整。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将赋能创作,降低创作门槛,释放创意生产力,人机协同创作内容将大幅增多,人类的精神文明因此更加丰富。在人机协同创作的场景下,人机关系需重新定义,作者、创作、独创性及作品等概念需要重新审视。
2026年,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可能带来的版权纠纷与争议将继续出现。尽管立法层面的创新可能滞后,但司法裁判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保护。在人机协同创作常态化的情形下,承认满足特定条件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可版权性或将成为新的趋势。新的一年,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版权性要件、版权归属及侵权要件的研究成果将大幅增加。另外,元宇宙、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新的版权应用场景,也将引发版权新问题。
新技术与新业态的发展必然引发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矛盾冲突,其中最典型的表现为版权保护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的争议。数据是人工智能的“石油”,大模型训练需要海量优质数据,其中不乏版权数据。权利方的版权保护诉求与使用方的数据利用需求之间存在冲突,尤其是模型训练和内容生成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版权问题与争议在新的一年里依然会成为焦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亦会更为丰富和实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合规使用边界将不断探索,人工智能产业版权授权机制将进一步完善,版权治理质效将得到提升。针对模型训练中版权数据的利用所带来的难题,解题的优选且现实可行的路径应为确保训练数据的合法获取。
综上,2026年中国版权事业将取得法治体系完善、保护效能提升、产业规模扩大、公共服务升级与国际影响力增强的系统性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惩罚性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将进一步推动版权案件裁判尺度逐步统一,维权成本将降低,维权效果将提升。
专项执法继续常态化,“剑网”专项行动将持续发力,司法与执法协同效果将进一步提升,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的行业共识将不断凝聚,行业自治将进一步得到推动。中国版权法治建设将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传统产业的升级、营商环境的优化、对外文化贸易的拓展及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版权产业规模将扩大,作品登记量及增速将提高,版权与相关产业融合将加深,版权转化机制将优化,版权质押及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将更趋成熟,版权贸易将持续增长,经济贡献率将上升。全球版权贸易势必加速,中国版权出海将成为新的看点及增长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版权价值将进一步被挖掘,包括生产性保护模式在内的更多具有建设性的保护模式将被探索及付诸实践。
中国版权历史和文化研究将深入推进,全民版权保护意识将大幅提升。尊重知识、尊重创作、保护版权将朝着文化自觉的方向发展。对标高标准经贸协定的版权制度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版权执法协作机制将进一步成熟,中国将进一步深度参与全球版权治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版权合作,跨境协同打击盗版,持续优化跨境版权交易的法律与技术保障,推动中国版权标准与国际规则互认,努力输出中国版权经验、中国版权方案,逐步提升中国版权国际话语权。
2026年将成为中国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
(作者卢海君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芷若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