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举办联合实训,推动执法能力跃升

作者:本报记者 田野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12-18

  如何高效打通版权执法实践中的堵点难点?查办网络侵权案件时如何做到合法取证、规范固证?打击侵权盗版案件如何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相匹配的法律制裁?如何进一步打破地域界限,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紧密合作,形成打击侵权盗版的合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保障……2025年甘肃省打击侵权盗版集中办案暨版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合实训活动给出了答案。实训活动通过以学促干、以案代训的方式,着力提升侵权盗版打击效能,促进版权要素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全省版权管理和服务工作基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此次集中办案暨联合实训活动是甘肃省版权管理工作的一次机制创新。其间,来自甘肃省版权管理部门及全省各市州党委宣传部从事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专门从事版权执法工作的业务骨干,围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协调联动保护、加强版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以及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立足版权保护实务分享了典型侵权盗版案件查办的经验做法,并在分组办案的同时进行技术交流及难点突破。

  加强全链条保护,为产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版权管理范围已从图书、报刊、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等传统领域,延伸到网络、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建筑设计、文化遗产、民间艺术等新兴领域。技术的发展也为打击侵权盗版案件带来了新挑战。

  多位从事版权管理工作的参训人员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表示,相对于以单一行业为管理对象的部门而言,版权管理工作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特别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对版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产业的发展,作品形式和传播方式越来越丰富多样,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侵权盗版网络化、技术化、隐蔽化的问题,犯罪手法易复制、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带来很大影响。

  “全力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版权保护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系统工程,必须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甘肃省版权战线认识一致。

  “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都要求我们加强版权全链条保护,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执法监管和服务发展并重,强化各部门协同联动,运用新技术手段开展网络动态监测、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取证固证,提升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的能力,以扎实举措为版权产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邵志刚说,版权执法工作不能也无法单打独斗,当前网络是侵权盗版主要领域,而网络侵权行为的跨区域特点尤其突出,加快打通部门壁垒,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尤为必要。

  法律武器是打击侵权盗版的根基。“刑事制裁是版权保护最直接有力的手段。”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袁睿说,当下,侵犯著作权犯罪日益呈现技术化、链条化、跨区域化特征,“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已难以应对。

  “司法办案,办案不是目的,终极目标是促进社会治理。我们认为,版权保护不能止步于惩处犯罪,更需着眼预防与生态净化。”袁睿表示,在以“刑事打击+综合履职”筑牢版权保护司法防线和以“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版权生态溯源清源的同时,需要构建“司法+行政+社会”联动的版权保护大格局。

  规范取证固证,精准打击侵权盗版

  当侵权行为人按下“复制键”“粘贴键”的瞬间,著作权人便在被迫中开启了一场既耗时耗力又结果难料的维权“马拉松”。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莉表示,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面临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的困境。

  维权,证据为要。“证据意识是办案的‘生命线’,合法、规范地取证是维权成功的关键一步。文化执法涵盖领域广,案件类型杂,每一起经得起检验的案件,背后都离不开严谨细致的证据固定和扎实的前期准备。”曾长期从事新闻出版(版权)、文化执法工作的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科科长王新认为,“版权行政执法要始终把‘求细求实求极致’作为办案准则,从线索摸排就养成‘事事留痕,件件取证’的习惯。现场核查时,需精准锁定涉案物品、交易记录、系统数据等核心证据,用专业设备全程录音录像,对电子数据及时进行镜像备份、哈希值校验,同步固定原始存储介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同时,要规范制作笔录、登记清单,确保书证、物证、言词证据形成闭环印证。只有把证据意识刻进骨子里,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取证固证,案件才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升级,侵犯著作权犯罪已从传统的实体盗版,逐步转向以网络传播侵权为主,各类新型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的新态势,给案件办理带来了多重挑战。”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区分局治安管理队副大队长邢承一说,一是侵权行为的隐蔽性与跨地域性,侵权主体借助爬虫等技术手段窃取原作品,并通过多个账号实现跨平台、跨地域分发,增加了取证难度。二是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著作权案件涉及的检材种类杂、数量大,获取授权证明关联的版权单位多,且跨省市、跨部门,调证、取证工作大幅拉长办案周期、增加办案成本。同时,各版权单位出具的授权证明缺乏统一标准,证据规格不一,可能导致认定意见差异较大、降低证据效力。三是侵犯著作权案件证据具有易灭失性,电子证据是网络侵权案件的核心,办案人员收集证据难度极大,且电子数据的取证对技术专业性要求较高,稍有延误极易导致证据灭失。

  加强行刑衔接能有效提升侵权盗版案件查办和移送的效率与质量。袁睿说,司法实践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例如,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某杂志被侵犯著作权案件中,通过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协助公安机关精准提取和固定服务器日志、交易数据等关键电子证据,为准确认定侵权数量与犯罪数额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