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元协同的软件版权保护生态

——来自第二届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的声音

作者:本报记者 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2025-05-08

  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软件产业正经历深刻变革。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正遭遇多重挑战。

  在日前举办的第二届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上,来自软件产业、版权领域、司法界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在共生、共治的前提下构建软件版权保护新格局、新生态。这场思想碰撞盛宴揭示了AI时代软件版权保护的核心矛盾:技术创新与法律滞后的碰撞、产业发展与规则重构的博弈、个体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与会嘉宾认为,构建适应AI时代的软件版权保护体系,需要在共治中凝聚共识,在共生中实现共赢。

  生成式AI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

  AI技术的爆发式发展,使得软件创作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传统的人工编码逐渐被AI代码生成工具取代,软件开发效率提升的同时,也带来了版权归属的难题。正如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主任委员付晓宇所言,当80%的代码由AI生成时,如何界定抄袭与创新的边界成为行业痛点。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彦在演讲中认为,AI生成内容的版权认定需要明确“思想与表达”的界限,其归属需回归“人的独创性贡献”原则。他以“文生图第一案”为例指出,用户通过创意指令对生成结果施加控制时,可被认定为作者;反之,若AI独立生成内容(如自动编程工具生成的代码),则可能成为权利归属的“灰色地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宋健也强调,司法实践中需警惕“AI替代人类创作”的趋势,防止版权制度被滥用。

  大模型训练背后的侵权隐忧

  论坛期间,多位与会专家在演讲中着重指出,大模型训练引发的版权争议问题已成为行业焦点,其潜在风险不容小觑。因为投喂给大模型用于训练的数据中包含了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使得AI企业面临侵权风险。

  目前,版权界、法律界的法律争议集中于训练数据的合法性与爬取行为的正当性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审判长、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志甫在演讲中认为,数据层面的版权纠纷已成为国际焦点。

  据他介绍,日本报纸出版编辑协会曾警告AI搜索引擎“搭便车”的行为,国内知网也曾对秘塔科技(一款由AI赋能的写作工具)的数据爬取提出质疑,这些事件暴露了海量受保护作品在被模型训练时都会存在侵权隐患。如美国Westlaw诉Ross案的判决显示,若AI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与原作品构成直接竞争,即使未直接复制,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我国国内司法实践则强调“Robots协议”(也称爬虫协议、爬虫规则等)的合规性,即法院通过技术措施突破与否来判断爬取行为的正当性。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智慧法务研究院秘书长蔡治建议,企业应建立数据来源合规审查机制,通过技术手段标注数据授权状态,避免侵权风险。

  嘉宾们在论坛研讨中还就软件算法模型的可保护性进行了分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认为,现行《著作权法》保护软件代码表达而非算法思想,但AI模型的价值恰恰体现在算法架构与参数矩阵上。对此,苏志甫建议,业界应探索“算法专利+商业秘密”的双轨保护模式,将创新算法申请专利,同时将训练参数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

  构建AI时代软件版权保护新格局、新生态,需打破单一主体治理局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责—技术赋能—行业自治—公众参与”的协同网络。

  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在论坛上强调,AI时代下构建共生·共治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同治理,即政府需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企业应强化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社会组织需推动行业自律与合作;公众需提升版权保护意识。此外,加强国际合作、优化软件版权登记及执法效率,是激励创新和保障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技术手段与法律规则的融合成为治理关键。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介绍,可信时间戳技术通过对软件的每一行代码加盖时间戳,实现了代码完整性的证明。当软件侵权从“代码抄袭”升级为“模型窃取”,可信时间戳以技术理性构建起新型防御体系。从10万+司法判例到600亿次签章实践,这一“电子卫士”不仅降低了维权成本,更推动着知识产权保护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这种“技术+法律”的双重保护模式,为软件版权确权提供了新思路。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宝国指出,软件的核心在于思想和语言,但专利和版权在保护软件时存在局限,如专利主要保护权利要求书,难以涵盖全部代码;版权则侧重于特定代码形式的保护,但无法代表整个软件产品。为解决这一难题,他建议利用可信时间戳服务为软件代码做全量保护,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面对AI技术的持续演进,软件版权保护需要在创新激励与法律规则之间寻求动态平衡。苏志甫提出“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的观点,他主张在法律框架内允许技术探索,避免过早立法抑制创新。这种审慎态度与杭州法院在审理奥特曼案中的判决逻辑一致,即通过个案判断明确AI生成内容的版权边界。

  构建AI时代软件版权保护新格局,可能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旅程,但本届高峰论坛传递出清晰信号:AI时代的软件版权保护已超越单一法律议题,成为关乎技术创新、产业安全与国际竞争的战略性命题。与会嘉宾们一致认为,唯有通过“共治”凝聚多方智慧,以“共生”实现利益平衡,才能构建起顺应技术变革的版权保护新格局。正如付晓宇在致辞中所言:在软件定义世界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守护创新的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