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订实施为新质生产力生成提供动力

作者:于慈珂

  我们回望过去,《著作权法》每一次修订,都是对时代脉搏的精确把握和对时代要求的积极响应。2021年6月1日,历时10年,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这次修订《著作权法》是在科技创新风起云涌、全球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我国版权法律制度迎来的一次全面升级与革新,是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一次重大法律助力和制度赋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铺设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著作权法》修订的核心在于适应新技术环境,强化版权保护,促进作品的合法流通与利用。这部法律通过明确网络环境下版权归属、强化平台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优化版权管理体制等一系列举措,提高了违法成本,强化了创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激发了社会整体的创新活力。这种以法律为支撑的创新生态环境,正是新质生产力孕育与壮大的关键土壤。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知识创造为基础、以人才资源为支撑的生产力新形态,代表着一种知识密集、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质生产力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版权作为知识与创意的法定体现,是知识经济的核心要素、创新的重要形式,自然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版权产业以版权保护为手段,以版权创作、运用为基础,以智力成果、文化创意为核心,覆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众多领域,既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也是高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的结合,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业态,正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著作权法》正是保障和推动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关键法律。

  《著作权法》的修订实施,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有着深刻的逻辑联系和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是激发创新活力: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更加注重保护原创,明确了网络环境下版权的权利归属与使用规则,降低了创作者的维权难度,鼓舞了内容创作者的创新热情,为新思想、新创意的涌现提供了良好环境,为新质生产力的生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修订后的《著作权法》通过建立有效的版权许可机制、完善版权运用转化,促进了智力成果的有效流通与应用,推动了版权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加速了创意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壮大提供了取之不竭的能量。

  第三是构建版权生态: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强调版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鼓励作品的合法传播与利用,特别是在教育、科研等领域,这有助于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分享的社会氛围,为新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是推动产业升级: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为版权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制度条件,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优化升级,如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在线教育、虚拟现实等新兴业态,不仅丰富了文化消费市场,也引领了经济结构的深层次变革,展现出新质生产力的巨大潜力。

  第五是强化国际合作: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回应建立平衡有效的国际版权秩序,对我国实施国际版权条约作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与国际规则的转化接轨,为国内外权利人、经营者提供了更加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为版权作品的跨国流通和我国版权产业的国际化布局提供了法律保障,提升了新质生产力的国际影响力。

  针对实际、面向未来,为了更好地发挥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保障、推动作用,我们还需要关注以下五点。

  第一,完善版权法律法规,紧跟技术进步和业态变化,加快修订有关配套法规规章,适时调整和完善法律制度,确保其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第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强化全面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完善司法、行政、技术等多方位保护体系,特别是要有效遏制网络空间的侵权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第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平衡创作者、使用者、传播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版权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建立公平有序、良性发展的市场生态。第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促进版权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数字音乐、网络视频、元宇宙等新兴业态,拓展版权产业的发展空间,提升版权产业的市场创造能力。第五,加强版权教育普及,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版权教育普及活动,提升公众的版权意识,培养尊重原创、合法使用的习惯,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为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提供友好的社会环境。

  《著作权法》的修订实施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双向促进、相辅相成的过程。法律的不断完善为新经济模式的兴起提供了保障,而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又不断提出新的法律需求与挑战,法律在持续地适应、回应中改进、完善。《著作权法》把尊重创作、鼓励创意作为宗旨和使命,从而与把创新、创造作为内核动力的新质生产力珠联璧合,无论是修订完善《著作权法》,还是实施《著作权法》,我们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相信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随着《著作权法》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版权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形式、版权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将为推动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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